公司地址: 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0号南湖名都广场A栋29层
工厂地址: 南宁明阳工业园区
电话: 0771-5532776、5584999 15777168099 徐先生(业务)
传真: 0771-5532337
邮箱: hhsw@1000ao.com
2016年11月,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要求到2017年底,厂行业达标计划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5月,环境保护部要求垃圾焚烧企业在9月30日前做好“装”“树”“联”三件事(“装”,是指所有垃圾焚烧企业依法安装自动监控设备;“树”,即必须树立显示屏,向公众公开实时监控数据;“联”,即所有垃圾焚烧企业依法与环保部门联网)。而在此之前,部分省份环保厅曾开展过垃圾焚烧厂专项检查并发现垃圾焚烧厂存在诸多环境问题,例如:2016年10月,吉林省环保厅对省内6座垃圾焚烧厂进行专项检查,发现4座存在环境违规行为。2016年11月,黑龙江所有已经投入生产或试生产的垃圾焚烧企业(共4家)均被查出问题。
目前,我们国家垃圾处理的现状仍然是以焚烧为主,并有逐步加大的趋势,2016年10月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以焚烧为主要处理方式。根据芜湖生态中心截至2017年5月的统计,全国已运行垃圾焚烧项目达到281座,在建设项目182座。垃圾焚烧厂的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可以预见全国运行的垃圾焚烧厂数量即将迎来“井喷”之势。垃圾焚烧行业普遍存在的环境问题与日益增多的垃圾焚烧厂正在形成了很难调节的矛盾。
而垃圾焚烧厂的污染物排放数据的信息公开不足及超标频繁,正是目前垃圾焚烧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鉴于此,芜湖生态中心围绕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厂在各省/市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上信息公开的情况,对2017年6月1日-6月25日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达标情况进行观察分析,结果发现:全国垃圾焚烧厂在信息平台上公开信息的不足一半;6月份25座垃圾焚烧厂自动监测数据存在超标情况;30座垃圾焚烧厂未公开自动监测数据;1/5垃圾焚烧厂信息公开不完善。
一、全国垃圾焚烧厂信息公开不足一半,不利于公众监督
全国281座已运行垃圾焚烧厂在信息平台上有公开信息的仅有112座,还未达到垃圾焚烧厂数量的40%,其中公布自动监测数据的只有74座。各省市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发布平台是环保部门设置的最为专业也是最广泛使用的企业排污数据发布平台,也是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省级或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建立的公布平台”。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的通知》的规定,垃圾焚烧厂应该被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同时按照《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垃圾焚烧厂应纳入各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且需要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依法公开排污信息。
虽然,存在个别焚烧企业(例如:光大国际)在企业官网进行了环境信息公开,也有些工业园管委会(例如:北京市朝阳产业园)在其官网公开了部分企业信息,但这种公开并没有强制的规范要求,存在各种不完善。同时,这些平台并不广为人知,也没有各省市环保部门设置的信息平台的权威性,公众并不能便捷地获知垃圾焚烧厂的污染物排放数据,阻碍了第三方APP(例如:蔚蓝地图)数据获取,不利于公众对垃圾焚烧厂的监督。
图1:北京市朝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以报表形式公开高安屯垃圾焚烧厂污染物数据存在造假空间
二、垃圾焚烧厂超标现象屡禁不止,给环境带来风险
虽然国家三令五申要求垃圾焚烧厂达标运行,但据芜湖生态中心项目团队观察已在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测平台上公布自动监测数据的74座垃圾焚烧厂6月1日至25日的数据,发现有25座垃圾焚烧厂存在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其中,22座垃圾焚烧厂存在二氧化硫超标记录,14座垃圾焚烧厂存在烟尘超标记录,16座垃圾焚烧厂存在氮氧化物超标记录。例如:平湖市德力西长江环保有限公司二氧化硫超标48次、烟尘超标40次,氮氧化物超标6次;苍南县宜嘉垃圾发电有限公司(苍南县伟明垃圾发电有限公司)二氧化硫超标26次,氮氧化物超标15次;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二氧化硫超标29次,烟尘超标12次。
图2: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二氧化硫自动监测数据超标
三、垃圾焚烧厂在线信息公开不完善,需严格对待
垃圾焚烧厂自动监测数据公开并不规范,112座有公开的垃圾焚烧厂中除去8座信息平台上显示停产之外,依然有30座垃圾焚烧厂没有公开自动监测数据,5座垃圾焚烧厂自动监测数据出现长期显示为“0”。《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规定,生活垃圾焚烧厂烟气要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烟气在线监测指标应至少包括烟气中一氧化碳、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氯化氢。结合环保部5月份关于垃圾焚烧厂“装”“树”“联”的要求,可以看出垃圾焚烧厂全部实现在线监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图3:西昌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仅有20日和21日部分自动监测数据数据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全面实施已经有一年半,依然存在4座垃圾焚烧厂在信息平台上未按照的要求修改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用)》的要求,依然还有6座垃圾焚烧厂在信息平台上没有公开自行监测方案,20座垃圾焚烧厂在信息平台上没有公布2016年度自行监测报告。例如:江苏大吉发电有限公司自动监测信息一栏氮氧化物限值未修改为新标准(如图4)。
图4:江苏大吉发电有限公司氮氧化物未修改限值且无烟尘自动监测数据
可以看出,近年来环保部门对垃圾焚烧行业的监督持续加强,同时也曝光了垃圾焚烧厂存在的诸多环境问题,而这些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对于一个长期关注全国垃圾焚烧厂的环保组织来说,更多的信息公开不仅是法律要求也是众望所归,达标运行是对于一个企业的基本要求,因此,芜湖生态中心再次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环保部门彻查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2、建议国家环保部要求全国已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厂通过各省/市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公开企业信息尤其是实时公开污染物排放数据。
3、各省/市环保部门及时核查自行监测信息平台信息不规范情况,尤其是数据更新不及时、不规范,污染物限值未更新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