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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以小钢铁、小煤矿、小机械、小水泥、小化工等为代表的“五小企业”是一些地方的主要污染源。近年来,随着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种“小、散、乱”企业正被大量关停,但另一种苗头不容忽视,一些头顶光环、荣誉等身的大企业却频频任性排污,呈现出“大、特、污”状,其形张狂,危害尤甚,“大企业排污特权”必须坚决整治,绝不能姑息迁就。
5月23日,中纪委通报的六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中,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违规堆放危险固体废物问题赫然在列。前不久,大型化工企业、上市公司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曝向农村倾倒十多万立方米工业废渣、向汾河直排废水等问题。
头顶光环、任性排污的大企业并非个例。梳理发现,首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显示,除5个省份公开资料不全外,有20多个省份曝出大企业排污问题,上百家大企业被点名,其中不乏环保先进企业、生态文明示范企业。
——“大而无惧”,明目张胆,污染严重。
与小企业偷偷摸摸、小打小闹相比,大企业排污有的明目张胆。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通报,知名农药企业、上市公司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期在雨天排放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高浓度废水,其厂内露天堆放各类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十分突出。
——“大而不律”,长期排污,影响恶劣。
大企业本应自律,但一些企业扛着“央管”“省属”“地方龙头”等名头无视地方环保监管,百姓深恶痛绝。中央环保督察组去年披露,中国五矿集团下属部分企业2013年以来在湖南累计有数十起环境违法问题未被依法查处。
——“大而难查”,屡查屡犯,地方保护。
云南知名企业先锋化工有限公司恶臭污染问题突出,2014年以来,当地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接到600多件举报,中央环保督察组2016年进驻期间也接到50多件举报,但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湖南督察时指出,地方龙头企业湘潭碱业公司长期超标排放,但地方政府竟出具文件称,多年在线监测表明企业污染物能达标排放。
不做环保表率,反成排污“先锋”,在中央重拳治污背景下,一些大企业缘何成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坏典型”?
一是一些地方患有“大企业依赖症”。
“大企业排污特权”,固然有企业的问题,但病根是少数地方政府的纵容和袒护。
大企业往往是利税大户,是地方财政“摇钱树”,关乎地方官员政绩。一位县主要领导曾对当地环保局局长直言:“从某个角度讲,我的政绩和你的政绩是相冲突的。”令环保部门无奈的是,有的地方竟撤销环保部门对企业下达的处罚决定,有的环保工作人员因严格监管反被冠以“损害投资环境”的帽子。
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明文限制环保部门对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原则上首次不予处罚”。当重点监管对象变成重点保护对象,查处自然难以谈起,“我收税、你排污”,彼此心照不宣,出现“一边排污被约谈、一边纳税被表扬”的怪象也就见怪不怪了。
二是一些地方环保部门患有“监管近视症”。
有的“大企业排污特权”背后潜藏着权钱交易黑幕。有的环保部门利用手中职权,把环评当成敛财手段。湖南株洲县纪检部门披露,县环保局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等13人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验收时,以“专家评审费”名义收受红包礼金共230余次。评审变牟利,结果可想而知。
随着环保门槛不断抬高,一些大企业通过贿赂地方官员寻求庇护。有关部门公布的案例显示,东部某市一年产值近4亿元的化工企业偷排污水十余年,调查发现企业曾向当地环保局局长在内的多名官员行贿,以换取“特殊照顾”。
三是一些大企业患有“成本焦虑症”。
一些企业“大而不强”,缺乏竞争力,有的甚至靠政府补贴度日,产生“成本焦虑症”。一些所谓的大企业所处行业产能过剩,为节省成本,不惜牺牲环境违法排污。
地方政府袒护纵容,监管人员权钱交易,甚至与企业沆瀣一气,监管失责,监守失控,影响不可小觑。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企业排污特权”现象亟待整治。
地方政府应厚植生态理念,扭转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的错误观念,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从企业来说,必须苦练内功,在提升市场竞争力上下“真功夫”,而不是在违法偷排上动歪脑筋。
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地方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初步构建了绿色生态审计制度体系,把对领导干部的审计从“审钱”延伸到“审天审地审空气”,这一做法值得借鉴。同时要严肃查处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尤其是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等问题,让环保生态成为悬在各级干部和企业头上的一柄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