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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环保局获悉,为全面加强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聊城实际,制定《聊城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落实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期7天,时间为2019年1月7日至13日。
意见稿指出,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各类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基本解决,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全面落地,重要生态系统得到保护和修复,发展方式实现重大转变,新动能主导经济发展的新格局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主城四区2020年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以下;除东阿县2020年PM2.5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以下之外,其它县(市)2020年一律达到70微克/立方米以下,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均达到57%以上;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卫运河、马颊河、徒骇河等3条省控重点河流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25%,省控重点河流消除劣V类水体,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32%、31%、10.8%、12.6%以上;处置能力基本满足需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按照国家、省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做到应划尽划;林木绿化率达到30.4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9%,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0%、1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0.5%。2018-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别为2200、2160、2121万吨。
2019年年底前,全市空气质量预报实现7天预报能力
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到2020年,全市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20%以上。
严格控制燃煤污染。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由2017年的2323.4万吨压减到2121万吨。将完成电代煤和气代煤的地区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散煤销售和使用。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储气设施建设步伐,实施气化聊城工程,基本实现全市天然气“镇镇通”。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新车生产源头管控,2019年,按要求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环保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按照省统一规划和要求,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普通国省道沿线充电站(桩)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城际快充网络。
深化面源污染整治。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提升扬尘治理能力“五个三”措施,进一步提升扬尘污染防治水平。深入推进城市道路深度保洁工作,到2020年,市城区和县城40%以上的主次干路达到深度保洁标准。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积极做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防联控,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机制,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响应措施。加强区域应急协同,按照区域预警信息,同步启动应急响应,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预报预警能力建设,2019年年底前,全市空气质量预报实现7天预报能力。开展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
到2020年95%以上的村庄实现农村无害化处理
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强化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2020年年底前,完成市级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定期监(检)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2018年起,县级及以上城市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
打好城镇污水和治理攻坚战。到2020年年底,所有建制镇具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城市、县城率分别达到95%、85%以上,城市雨洪排口“雨污分流比例”要达到或超过国家考核标准,减少汛期生活污水入河量,减轻对河道的污染。
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2019年年底前,市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迁出。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按照“一河(湖)一策”的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封堵、取缔违法入河排污口,减少污染物排入水体。到2020年,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基本消除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逐步消除建制镇建成区黑臭水体,多渠道、多方式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到2020年95%以上的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50%以上的村庄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农村新型社区基本实现污水收集处理; 30%以上的村庄建成美丽乡村,培育100个特色风貌示范村。探索建立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资金筹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机制和清洁供暖机制。到2020年年底,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大力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和废弃农回收,完善废旧地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到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正常运行。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于2019年年底前达到100%。
实现所有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
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2020年年底前,完成耕地土壤环境分类清单编制工作。适时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2020年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
加快推进处理。到2020年,实现所有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市主城区有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焚烧率占比达到85%以上。市主城区大中型餐饮企业餐厨废弃物集中回收签约率达93%以上。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有序发展发电。推进就地分类,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开展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
强化固体废物处置监管。全面推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建设。加快清理危险废物存量(包括实验室危险废物),2019年年底前,基本消除危险废物贮存环境风险。危险废物年产生量5000吨以上的企业和1万吨以上的化工园区,应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
推进医疗废物城乡一体化处置,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到2020年,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
规划建设垃圾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产业园,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各县(市)结合实际,规划建设一批垃圾固体废物处置基础设施和项目。
到2020年全市完成新增造林12.3万亩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的原则,将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等纳入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2020年年底前,完成勘界定标。2018年年底前,县级及以上政府全面排查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制定治理和修复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打好自然保护区等突出生态问题整治攻坚战。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2020年年底前,5个市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部处置到位并完成生态恢复。开展全市5个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编制、修编,2019年年底前完成。核准县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边界,并设置警示警告标识。保障自然保护区基本建设、管理、科研、宣教和监测经费。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开展“绿满齐鲁·美丽山东”国土绿化行动,大力实施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退耕还果还林工程、高标准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到2020年全市完成新增造林12.3万亩。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2020年湿地保护率达到73%。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到2020年,“三区两线”直观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率达到80%,“2013年以来关停露天开采矿山”总体治理率达到100%。开展尾矿库 “头顶库”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尾矿库转型升级,落实尾矿库闭库责任。不断完善农田林网和林农间作,逐步形成网、带、片、点结合的防护体系,大力开展水土流失和风沙治理。推动耕地、森林、河流、湖泊修养生息。
倡导自行车和步行等无碳出行方式,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实行项目建设和严控污染物排放综合决策。严禁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铸造、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严把准入关口,控制产能总量,不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备案过剩产能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
严格控制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风险项目。到2025年,全市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要在2018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要在业2020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于2025年年底前完成。
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以节能、节水、节地为重点,落实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形成节约型生产方式,降低重点行业和企业能耗,到2020年,万元GDP能耗较2015年降低19%。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全面落实最严格的制度。到2020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0%、11%,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0.74亿立方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坚守耕地红线,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
全面禁止洋垃圾进入聊城市,强化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严防达不到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固体废物进入聊城市,力争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
推进公众生活绿色健康。提倡绿色居住,大力推广节水器具、节电灯具、节能家电、绿色家具等。鼓励绿色出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新能源和汽车替代老旧车辆的步伐,大力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倡导自行车和步行等无碳出行方式,加快城市绿色公共交通体系和公共自行车租赁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