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跑步加速”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9-07 浏览次数:1611 来源:南宁日报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是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的工作基础,也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整治的重要措施。
广西南宁市各级各部门以《广西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指南》为指导、以“群众满意”为原则开展全面排查工作,经过几个月的共同努力,广西南宁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得到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肯定。
记者从广西南宁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广西南宁市按照《广西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指南》,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效率高、效果好。截至8月底,各县(区)、开发区全部上报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比自治区要求的时间节点提前了半个月。目前,广西南宁市共排查15个县(区)、开发区,涉及行政村912个,排查水体4282个,实现应查尽查,排查全覆盖。目前,经审核、公示、复核,共识别农村黑臭水体90个,为下一步治理工作打下基础,排查效果好。通过排查,向广大群众宣传农村黑臭水体基本知识,共对1251人次开展排查培训,群众参与程度高,排查成果实。
据广西南宁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西南宁市采取“运动战法”,认真布局谋划、跟进排查问效、仔细核对复核,全面掌握了全市农村黑臭水体现状、污染问题及分布情况,为下一步专项整治、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提前谋划,做好“热身”运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文件精神,不等不靠、提前谋划,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纳入广西南宁市2020年土壤和农村重点工作计划。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检查契机,实地调研了解各县(区)、开发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筹备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充分准备。
顶层设计,摆好“起跑”姿势。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做好定期调度。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广经验做法,跟进辖区排查,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结合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的通知》,制定具体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细化排查工作方式方法。
统筹推进,加快“跑步”速度。各县(区)、开发区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倒排工期,层层压实责任,其中3个副组长各负责对口指导1个片区。积极发动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参与排查工作,或委托第三方或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利用派出机构定期下沉检查时机,做好业务指导。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向社会公众征集疑似农村黑臭水体线索,并结合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创城及“清洁水源”活动,深化排查、清理、整治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复核成果,全力“冲刺”终点。组织召开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成果审核联席会,对排查成果逐条审核;将清单通过村镇现场、县级门户网站等三级公示,确保清单真实有效、群众满意认可。同时,制定统一、规范的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报告模板,明确报告编制要求及关键要素,确保基本情况、排查情况、排查成果、意见征求及公示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六大内容”无一缺失,助力提升排查成果质量。
“下一步,广西南宁市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根据污染源和污染状况,认真审核农村黑臭水体情况,针对性编制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方案,积极申报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并分类、分阶段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同时,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治理保障措施,建立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理机制,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切实打造南宁美丽乡村生态环境。”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负责人黄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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