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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彰显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坚定决心,体现了中国主动承担应对气候变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受到国际社会高度评价。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我们邀请到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李高司长,介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采用视频连线方式举行。
下面,我先通报几项我部近期重点工作。
一、以全国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今年7月至9月,全国人大组织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10月15日,栗战书委员长亲自作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执法检查报告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土壤污染防治取得的明显成效,指出通过各地区各部门努力,遏制了土壤污染加重趋势,保障了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但同时,也指出了法律实施中存在法律学习宣传普及不够、配套法规标准不健全、农用地分类管理有待加强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防治任务依然艰巨。
全国人大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尤其是净土保卫战的具体指导,更是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坚持落实法定责任,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以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两大突出问题为重点,督促各地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责任落实。将净土保卫战硬指标硬任务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如期完成。
二是坚持完善配套法规标准,推进污染防治制度化。修订与土壤污染防治法不衔接的法规和部门规章,不断完善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关标准规范,强化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三是坚持实行风险管控,确保安全利用。严格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重点,加强土壤污染预防制度监管,防止新增土壤污染。
四是坚持补齐基础能力短板,提升科学治污水平。持续推进土壤污染共性问题研究攻关。建立完善监测观测网络和站点,为精准施策提供科学支撑。推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领域产业发展。
五是坚持会用善用法律武器,坚决落实依法治污。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手册,持续推进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依法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做好土壤污染防治法宣传,引导全社会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公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共有87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35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入选。
在本次创建中,各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热情高涨。本次有9个地市获得示范市称号,超过了前三批总和,深圳成为全国第一个获得示范市称号的副省级城市。这充分表明生态文明建设向更高层级、更大区域深入推进。
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部先后命名四批共262个示范市县和87个“两山”基地。示范建设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高质量发展、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和参与水平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形成了典型引领、示范带动、整体提升的良好局面,以示范成效彰显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力量。
下一步,我部将加大示范建设推进力度,加强经验总结和模式推广,强化动态监管,深化提升示范建设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国探索路径、积累经验、筑牢基础。
三、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支撑VOCs治理夏季攻坚行动
为配合实施《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紧紧围绕为地方和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的服务宗旨,充分支撑地方环境管理部门和企业打好夏季VOCs治理攻坚行动。
平台开设“VOCs污染防治”专栏,在线上推荐了40多项涉及VOCs源头防控、过程管理和末端治理的适用技术与方案,展示了18个成功的治理案例。
平台还邀请来自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的专家学者就五大重点行业的VOCs控制措施、VOCs移动源及二次污染防治、VOCs的监测及质量管理等问题进行12场次线上讲解,并与观众实时交流,线上观众累计有15万人次,反响积极。
四、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发布公告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
2020年10月16日,生态环境部会同海关总署、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明确了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进口管理相关事项:一是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二是明确了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海关商品编码。该公告对引导企业进口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高品质再生原料,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自2017年7月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抓好禁止洋垃圾进口这一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举措,确保到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与此同时,国家组织制定再生资源产品质量标准,除了已经出台再生黄铜、再生铜、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产品质量标准,正在研究制定再生钢铁原料等产品质量标准,以标准为引领,不断提升回收利用技术水平,加快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
刘友宾:下面,请李高司长介绍情况。
李高: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非常高兴有机会就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有关情况和大家进行交流。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关注、支持、帮助和宣传。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但这种影响相对短暂,气候变化则在更长时间、更深层次、更大范围上影响着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
近年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行动,并付出了艰苦努力,实现了碳强度的持续下降和能源结构的持续优化,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成效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促进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体现了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领导力和大国担当,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发展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具有深远的国际国内影响。
当前,“十三五”即将收官,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也将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的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有效衔接了两阶段战略安排,不仅是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要求,也是对 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明确要求。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形成从源头上推动经济结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根本转型的倒逼机制。同时,我们将继续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促进《巴黎协定》全面、平衡、有效实施,为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下面,我愿意回答媒体记者朋友们提出的问题。
谢谢大家!
刘友宾:下面,请大家提问。
我国碳强度下降幅度和非化石能源占比提前完成对外承诺的2020年目标
南方都市报:社会各阶认为我国要实现力度很大的两个阶段性的目标,2030年和2060年目标并不是轻松的事,需要在很多领域进行大力度的改革,请介绍一下有什么基础和挑战,有哪些领域面临比较大的变革,是否有计划支持一些地区或行业率先达到?
李高:谢谢提问。
正如刚才介绍的,习主席在联大一般性辩论上提出新的目标和愿景,这项任务是非常巨大的。一个是体现了我们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贡献。也对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高水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是很有挑战性的。
习主席多次强调,在气候变化领域,始终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我们也是这样落实的。我国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多年来,采取了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提高能效,推进市场机制建设,积极增加森林碳汇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截至2019年底,我国碳强度较2005年降低约48.1%,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3%,提前完成我国对外承诺的到2020年目标,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这是非常重要的。
我国可再生能源领域专利数、投资、装机和发电量连续多年稳居全球第一,风电、光伏的装机规模均占全球30%以上。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降低了全球可再生能源的价格,为促进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这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为全球气候变化做出了巨大贡献。
在节能提高能效领域,仅2016-2019年我国节能提高能效工作的效果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亿吨。在建筑领域,我国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已达到约60%。新能源汽车也是一个突出的亮点,2010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以年均翻一番的增速快速增长。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我们也协同减少了大气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推动了大气环境的改善,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碳市场建设一直在有序推进当中,为全国碳市场积累了可实践的经验。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面临着一系列艰巨任务。这次提出来的目标和愿景,在时间上是自己跟自己比的提前,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经济体量和能耗体量巨大的国家而言,提前这些目标和愿景,是非常巨大的工作成效。
横向来比,实现碳中和愿景我们需要的时间比发达国家缩短30年左右,这是一个非常巨大的挑战,也显示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决心。我们还存在一系列困难和挑战,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政策工具还存在若干短板,实现新的碳中和愿景不是轻而易举可以实现,需要我们付出艰苦的努力,需要从现在开始一步一个脚印持续推进,久久为功。
我们要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来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特别是严格控制煤炭消费,这也包括合理控制煤电发展规模,我们将以更大力度加大非化石能源发展的推动力度,特别是加大力度发展可再生能源,构建能够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工业。我们还将系统推动其他重点领域的绿色低碳转型工作,新能源汽车、低碳交通、低碳技术、低碳建筑、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等,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
“十四五”将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形成倒逼机制 推动结构转型
央视新闻频道:“十四五”是我国实现2030年碳达峰时期,为实现新目标我国节能减排在什么方面发力,可以介绍一下吗?
李高:“十四五”是我们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非常关键的时期,习近平主席已经提出了新的达峰目标。总的来讲“十四五”要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形成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机制,从源头上推动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根本转型。
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还要全面纳入“十四五”的生态文明建设,要制订“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的专项规划,对“十四五”期间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和目标任务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
第二,开展达峰行动。我们将研究跨越“十四五”,“十五五”的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在两个五年规划里面持续实施,这个工作既必要,同时也有一定的难度,因为不同于我们常规的五年规划,也不同于在污染防治领域三年攻坚战的工作,需要在持续十年左右时间进行规划。要向地方、行业明确的传导压力、传导任务,要明确地方和重点行业的达峰目标、路线图、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相关的部门也要形成合力来推动和支持这项工作。同时我们要强化监督考核,在“十四五”末要进行评估,进一步强化相应的措施,支持国家自主贡献重点项目建设,确保2030年前达峰目标能够实现。
第三,加强气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我们要进一步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推动各部门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我们要推动地方把应对气候变化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统筹推进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建设,更好的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我们还要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对生态环境部来讲我们还要统筹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一政策规划标准制订,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察问责。
第四,加快推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化石能源的消费,严控能耗强度,特别是化石能源消费强度,实施更加严格的控煤措施。大力推进以电代煤、以电代气,加大散煤治理力度。与此同时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第五,深化重点领域的低碳行动,推进低碳工业体系、低碳交通,低碳建筑相关的发展。要进一步强化低碳相关的工作,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低碳改造力度,推动数据中心建设、5G基站等新基建能效提升。
第六,推行低碳生产生活方式非常重要,我们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全社会的低碳意识,引导居民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包括鼓励大家公交出行,鼓励大家消费低碳的产品;包括推动减少一次性餐饮浪费,这都是公民能够从自身的角度出发为气候变化做出贡献的地方。我们要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共同参与绿色低碳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氛围。
第七,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促进巴黎协定全面有效实施,继续为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我们还将积极推进气候变化的南南合作,为其他的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
试点省市碳市场累计成交量超过4亿吨,累计成交额超过90亿元
南方早报:目前中国试点碳市场已经成长成为配额成交量第二大碳市场,未来建设还存在什么困难和挑战,还在什么方面继续推进?
李高:中国的碳市场建设不仅是中国社会关注,国际上也非常关注。建设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也是落实二氧化碳新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目标的重要抓手。
这项工作我们从2011年就在试点先行,开始推进,在七个省市开展了试点。截止到2020年8月,试点省市碳市场共覆盖钢铁、电力、水泥等20多个行业,接近3000家企业,累计成交量超过4亿吨,累计成交额超过90亿元,有效推动了试点省市应对气候变化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试点省市都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有的省市通过地方人大立法,有的省市通过发布政府令的方式来强化这项工作的法律保障。地方试点碳市场也为我们正在积极推进的全国碳市场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与此同时,我们也积极向其他国家学习,向欧美碳市场吸取经验。中国有自身的特点,我们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碳排放在一定程度上还要继续增长。跟发达国家在已经达峰并逐年下降的情况下推动碳市场建设不一样,我们在制度设计上要适应实际情况,在吸收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制度设计。碳市场建设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在过去一段时间里面我们也是积极克服各种困难,包括克服机构改革带来的挑战,克服疫情带来的挑战。现在全国碳市场建设紧锣密鼓,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在制度体系方面,我们积极推动《碳排放权交易暂行条例》出台,编制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还有碳排放报告核查的配套文件,这些文件近期都会陆续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争取尽快发布。
在碳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们组织湖北省、上海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相关的支撑单位研究制定了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的施工建设方案。
在开展配额分配方面,我们组织地方报送并核对了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配额分配是一项非常基础性的工作,在反复论证听取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我们起草形成了《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正根据地方、部门和企业反馈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在能力建设方面,针对不同的市场参与主体,我们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大规模能力建设培训活动。其中,仅针对发电行业的配额试算,我们就编制了四本培训教材,举办了八期15场培训,1500多家发电企业和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超过六千人参加。
在深化全国碳市场相关基础工作方面,结合全国碳市场下一步确扩大覆盖范围的需要,从2013年开始,我们就已组织开展了相关行业企业的碳排放数据报告与核查工作,除发电行业以外,还涵盖建材、有色、钢铁、石化、化工、造纸、航空等行业。
还有一些工作也很有意义,我们成功将我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CCER)申请成为国际民航组织认定的六种合格的碳减排机制之一。下一步,我们将推动我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发展成为全国碳市场的抵消机制。
“十二五”是试点先行,“十三五”是为全国碳市场打基础,“十四五”应该是我国碳市场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期。我们将实现从试点先行到建立全国统一市场,实现从单一市场,单一行业突破,把多行业纳入,还要实现从启动交易到持续平稳运行。我们将进一步的加快相关工作进度,确保相关的制度文件的出台、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数据核查工作加快推进,为尽早实现上线交易奠定良好基础。
希望美方履行好自己的承诺责任 采取切实行动与各国共同应对气候变化